2022-02-22
環保觸覺回應【政府建議「優化」環評程序】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優化」環評程序,當中包括:
A. 把生態基線調查所得的資料逐步納入中央環境數據庫
B. 容許項目倡議人和顧問將可在規劃項目的早期,甚或在環保署發出環評研究概要之前,按項目性質和地點進行生態基線調查,以縮減生態基線調查所佔的時間。
C. 建議容許為消防、醫院、警方、國家安全和其他救生及緊急用途而設置直升機升降場時無須取得環境許可證
D. 識別及制定項目在環評研究中無須進行景觀和/或視覺影響評估的標準
E. 目標是在二零二二年內完成檢討
環保觸覺對「優化」環評程序有以下意見:
- 公開「中央環境數據庫」會對環境保護帶來危機
「中央環境數據庫」會否成為盜獵者手冊,或破壞者的天書?近年有濕地申請發展前曾無故「自燃」,「中央環境數據庫」設立後,會否有相應措施去保護高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 - 需要確保中央環境數據庫的準確性:
政府近年缺少主動的生態監察,例如野豬和赤麂的分布及數目,都與環保團體監察的實際數目有差別;監察鷺鳥及海豚數目亦依賴保別團體監察,政府會否進行恆常而持續的監察,確保中央環境數據庫的準確性? - 反對豁免部分政府設施申請環評程序:
豁免部分政府設施申請環評程序並無需要,例如醫院的煙囪排放,有機會對鄰近地區造成影響,若豁免申請環評程序,會缺少評估機會亦會增加市民憂慮。 - 現時生態評估程序其實不長
現時並非所有工程需要進行環評,宏觀大部分工程倡議者,只在六至十二個月的其中兩天進行生態基線調查。相應整個工程的時間,所需的時間其實並不多,若要縮短生態評估的時間,必需在雨季及旱季的核心時間進行生態基線調查,否則數字有機會有很大誤差。 - 應限制工程倡議人補交文件及更改環境許可證次數
有不少工程倡議人在申請環評及環境許可證的個案,在接獲公眾或環諮會意見後,才會提供進一步資料,令審批時間不斷延長。在「優化」整個程序時,應限制工程倡議人補交文件的次數,確保他們在提交相關申請和報告時,已提供所有所需資料。
政府就「優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程序」提供的文件請按此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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