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0

在餐桌保護野生生物 國際義工巡遊

香港人肆吃,但對食品的來源的關注往往了解不多。其實在我們日常餐桌上所見到的菜式, 有機會是採用了野生生物作為材料,從而有意或無意傷害到這些生物的野生生態。

為喚起市民對日常食材來源的關注及避免損害野生生物的生態,本地市民及 25名來自世界各地包括意大利、墨西哥、西班牙、波蘭等地參與香港義職旅遊工作營的朋友將會Cosplay各種香港常被食用的野生生物,並在中環遮打花園出發巡遊,向途人宣揚保護野生生物的信息,並特別解釋一些謬誤:

沒有法例保護不代表該物種未受威脅

香港本地的野生生物,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但進口的野生生物,則靠漁農自然護理處執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限制附錄內的瀕危物種的貿易。但那些物種會加進此公約內並受保護,則是依賴公約的締約國投票決定,而不是客觀地按照該物種的數量或存活條件等絕種危機的基礎上。

例如鯊魚,在《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紅色名錄》(此名錄按物種的客觀的絕種機會來為物種評級)內,最少140個以上的鯊魚品種面臨不同程度的絕種威脅,包括「極危」、「瀕危」、「易危」級別。反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截至去年只有3個品種的鯊魚此公約保護。

來自養殖場亦有可能會影響野生群落

即使有些動物聲稱來自養殖場,也不一定對野生群落沒影響。

養殖場有機會捕捉野外的幼小野生生物,飼養至成年再出售。例如蛇,雖然國內有很多“蛇場”,但蛇的來源差不多大部份的蛇都是從野外捕捉,把其飼養至成年或更大體積再作出售。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的資枓,每年有500,000至600,000幼蛇從野外被捕捉,然後送往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蛇貨倉”。

在餐廳一般有機會來自野生的食材,並不會標明來源是野生生物還是養殖的生物,因為採購食材時是否野生一般並不是餐廳東主的考慮因素。而且即使食材來自養殖場,顧客的選擇也會增加對該物種的需求,也會提高商人捕獵該野生動物的機會。

總結

食用野生動物食品不僅是生態問題,許多這些動物食品採取不人道方式取得,或是動物福利問題,有的更涉及公共衛生並引發疾病。沒有需求,就沒有捕獵,唯有市民增加對「餐桌上的野生生物」和拒絕進食野生生物及其產品才是有效的野生生物保育方法。

在香港較常見及應避免進食的野生生物 或 其製品

  • 魚翅或是鯊魚食品 Shark fin soup
  • 蛇 Snake
  • 龜 Tortoise / Turtle
  • 斑、龍躉 Grouper
  • 魚子醬 Caviar
  • 藍鰭吞拿魚、黃鰭吞拿魚 Bluefin Tuna, Yellowfin Tuna
  • 蘇眉 Humphead wrasse
  • 禾花雀 Yellow-breasted Bunting
  • 熊膽等各種熊製食品 Bear products
  • 海馬 Seahorse

資料參考:
- 各環保及動物保育團體的網站
- 以往的新聞報導
- 國際保育聯盟 (IUCN) 紅色名錄

是次活動由以下團體合辦:

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http://www.scihkchina.org)
環保觸覺 (http://www.greensense.org.hk)
維多利亞青年商會 (http://www.vj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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