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破壞沙灘及石灘 怎能不了了之 要求政府交待如何處理八個違規渡頭

有前高官及富豪霸佔東丫背村官地,但政府目前只關注陸地上建築物的部份,卻未有重視於海岸違規的部份。地政總署官員上星期五巡視該地,亦沒有於碼頭發出任何告示。

按《大潭及石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H18/10》,劃定海岸保護區的規劃意向為「此地帶的規劃意向,是保育、保護和保留天然海岸線,以及易受影響的天然海岸環境,包括具吸引力的地質特色、地理 形貌,或在景觀、風景或生態方面價值高的地方,而地帶內的建築發展,會維持在最低水平。此地帶亦可涵蓋能作天然保護區的地方,以防護鄰近發展,抵抗海岸侵蝕的作用。根據一般推定,此地帶不宜進行發展。大體而言,有需要進行以助保存區內現有天然景觀或風景質素的發展,或者絕對基於公眾利益而必須進行的基礎設施項目,才可能會獲得批准。」

東丫背村納入海岸保護區,目標是必須保留區內原貌,倘事主未還原舊貌,規劃署作為規劃執行部門,應有責任及權力令土地按規劃意向使用。惟規劃署往往因不少大綱圖(OZP)屬不受發展審批地區圖(DPA)涵蓋,而無法執法。就如此案中若規劃署無法指令事主還原,地政總署及其他部門應交代如何處理及追究。多個渡頭疑為另類填海,或已違反《前濱及海床條例》。

涉事人士在岸邊傾倒石屎興建多個碼頭,對石灘的生態已造成嚴重破壞,礁石消失亦難以回復原有海岸線。本會十分關注其他部門會否對生態等影響作評估,以便日後追究相關人士責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