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南生圍「計時炸彈」 政府應拒絕換地 免成破壞濕地幫兇
南生圍發展項目成為新界濕地會否淪陷的指標。地產商明知發展計劃不能符合今天的保育原則,但又不肯按現行準則重新申請審批,因此再度向城規會申請把十多年前批核的圖則再度延期三年。
環保觸覺及公共專業聯盟根據1994年恒基向城規會遞交文件的發展範圍及現今公開的地契註册資料,繪製了一幅南生圍及甩洲業權分佈圖(見附件)。恒基地產的發展項目範圍共約139公頃,其中的41公頃,即約三成屬於政府土地,恒基並無業權。此項事實表明,除非政府與恒基之間已經有公眾不知情的秘密協議,由於恒基並未擁有百份百的土地業權,因此根本並未擁有不受限制的發展權。
恒基項目包括南生圍和甩洲兩部份:南生圍部份共有約98.3公頃,當中恒基擁有76.4公頃(77.7%))(紅色部份),而政府則擁有21.9公頃(22.3%)(綠色部份)。甩洲部份約41公頃,當中恒基擁有21.9公頃(黃色部份),政府擁有19.1公頃。恒基若要成功發展,必須用甩洲的21.9公頃(黃色部份),換取政府於南生圍的21.9公頃(綠色部份)。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清楚表明,不會同意這項不合理的換地要求,因為甩洲是屬於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亦是拉姆薩爾濕地範圍,政府有國際義務盡力保護,絕不應把該幅土地視為發展項目的一部份。
再者,發展商就算在當年城規會上訴委員會及英國樞密院勝訴,政府亦沒有法律責任以換地來配合恒基之發展。所以,政府應基於現時公眾期望和現行濕地保育政策,公開表示不會答應換地,這樣恒基就不能按1994年方案及2010年修訂方案進行發展,拆除這個困擾社會大眾十多年的「計時炸彈」。
我們同時認為,城規會於12月10日的會議當中,不應批准恒基計劃延期。因為項目自樞密院於1996年判決後,已拖拉了14年,恒基共申請延期3次,並得到批准,項目發展的方式已經嚴重偏離今天社會接受的標準,及城規會本身訂立的「不可有濕地淨損失」準則。若城規會反對延期,恒基的規劃許可將自動失效。
若果恒基仍然希望在本身擁有業權的土地上發展,可重新申請,屆時政府只需按現行的城市規劃、自然保育及環境影響評估標準來處理這項目,便能更符合公眾的期望,更不會損害恒基作為業權人的權益。
補充資料:
南生圍項目的發展規模 (1993年方案)
南生圍範圍
面積:10,580,000 平方呎 (98.3公頃) (下圖紅色部份及綠色部份之總和)
住宅地積比::0.317
住宅樓面面積: 3,353,860 平方呎 (共2550個單位)
(a) 25 座低密度樓宇 (7-8 層),共 1080 單位
(b) 250 四層高樓宇, 共500 單位
(c) 兩層高獨立屋連停車位,共970間
哥爾夫球場:18個洞 (2010方案減至9個洞) ( 43公頃 減至10公頃)
非住宅地積比:0.005
非住宅樓面面積: 53,000 平方呎 (估計大部份用作商場)
甩洲範圍
濕地面積: 4,413,000 平方呎 (41公頃) (下圖黃色部份及藍色部份之總和)
用途:維持現狀,並進行積極生態管理 (actively-managed)
生態管理開支:
1993方案 ---- 由購入單位的業主共同分擔
2010方案 —- 恒基成立基金永久負責濕地管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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