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發展商用盡以上窗台及預制組件的豁免面積,把兩個豁免面積合二為一,80cm的特大窗台因此出現,有些屋苑的窗台面積更佔房間面積高達兩至四成,令整個單位實用面積率大減,市民更需要以數以十萬購買這些窗台面積。由於窗台離地面超過50cm,置業人士需要發揮極大智慧善用該空間,並出現窗台成為睡床一部份的香港獨有奇怪現象。
發展商以香港測量師學會量度作業守則的面積定義,把實際窗台面積分拆為兩部分,50cm深的窗台會計入窗台面積並以建築面積出售,同時把其餘30cm深的預製組件窗台計入實用面積。售樓書所顯示的窗台面積數字,只是該50cm深的面積,和實際現場度尺的80cm深並不相乎。當市民向發展商查詢,以及按樓,發展商只會承認該50cm深的窗台部份為窗台面積和30cm深的窗台部份當作預製組件牆壁的厚度。
肉眼所見的窗台的深度為80cm,但計算面積時是分開兩部份計算。綠色是窗台部份 (50cm 深),只計算入建築面積;紅色是當作預製組件外牆計算 (30cm深),更在賣樓時計算為銷售面積。 |